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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爆雷wwwwwwwww

這本某種意義上根本宣傳詐欺。

又,本作被改編成2014上映的電影《我的恐怖室友》,但劇情跟原作完全平行世界(ry
與其說是今邑彩這部小說的改編,不如說是《雙面女郎》混合《室友》最重要的設定、人名的改編吧wwwwwwww即刻決定把導演古澤健列入改編作品黑名單(ry

言歸正傳,會覺得這本宣傳詐欺,是因為封面文案是這樣寫的↓
「那個天天睡在你隔壁房間、和你一起分租房子的人,你,真的認識她嗎?」
看起來很像是社會派推理或都市恐怖風格驚悚,你以為「你認識且無比熟悉的人」其實你根本不認識也不了解對方。

結果根本不是這種類型的故事啊~~~~~
雖然這文案套到劇情完全符合,但是跟我預期的方向完全不一樣......還是有被詐欺的感覺囧rz

封底文案基本上就破哏了(嘆氣)

1997的作品當時肯定是神作啊!(聽說封印的結局是2006版本追加)
ルームメイト(1997年8月 中央公論社C★NOVELS / 2006年4月 中公文庫)
時至2016,基本上是看到相關敘述的瞬間就知道那個關鍵設定──主角春海的室友麗子有著多重人格(解離性人格疾患)。
不過......正因知道而有盲點,當讀者接受的那一瞬間,也是被敘述性詭計欺騙的起點。

即使是現在,依然有它的精采之處,以及相當重要、嚴肅的「多重人格論罪」議題探討。跟電影完全不同,請務必看看原著啊wwwwww
雖然我個人覺得導讀捧得太高讓我有點失望(什麼只靠最後一句話讓這篇小說從推理變成驚悚,老實說我覺得被封印的那個結局並不可怕啊,反而覺得有點心疼吧,有雷所以收到裡面),以後還是乖乖不要先看前言後記好了Orz

這篇心得很難避開雷,所以有雷內收
很精彩且用心的一部小說,請務必看看~
(要看的話建議先不要看心得)

 

看得出來作者一定是受《24個比利》影響XD超炫技的wwwwww相當炫耀自己在這部分的知識,其實也是很用心吧XD
畢竟時代不同,也不是人人都願意讀《24個比利》這部作品,至少我即使看過也不怎麼想重看......

文中作為偵探的男主角‧謙介,因為這本書及其他同主題的著作,判斷學妹春海的室友有著這樣的疾病。
隨著兩人的調查,麗子有著多重人格這點更無疑慮。她以不同的身分「正常地」過著不同的生活。

這部小說名為《室友》,明指的固然是春海與麗子,或許還衍生到麗子其他人格的同居人。
同時直指「住在同一個身體裡的不同人格」,她們是彼此的室友。

謙介提到,多重人格可能是複製「親近的家人或朋友」的人格,可能是自己做不到而創造出一個做得到的理想人格,可能是受到傷害無法抵抗而出現「保護者」的人格。此處一方面是「說明」,一方面也是「伏筆」。

麗子的真實身分慢慢被揭露,透過她的家人、朋友、雇主慢慢拼湊出真相。
追查案子的謙介兄長帶來的消息讓麗子撲朔迷離的身世和病因也被揭開。

原來,這是一場對逃過法網的罪犯的復仇──起初是這樣的。
除了最初的案子可說死者罪有應得以外,接下來的案子其實都很不幸......QAQ


在聊案子之前,先說一下多重人格的犯罪。
多重人格的犯罪中,不知情或知情的無辜人格、受害者人格、加害者人格「同時」存在。
但在對多重人格了解不深的情況,法律容易無視其他人格的無辜,不採信他們的證言,斷定對方說謊而論罪。
畢竟那個身體就是罪犯。實際上也很難對一般民眾解釋,罪犯有一部份的人格是無辜的這種說法。

作者對此做了非常認真地探討。

麗子不同人格被查到,麗子的屍體也出現在偵探們(謙介、謙介兄長‧武原、春海)面前。
儘管推理出殺害麗子的應該是被「瑪莉」利用去報仇的兇手,卻查不出兇手的身分。
(「瑪莉」是較為強勢、作為保護者存在的人格,保護年幼、受傷害的「珊蜜」。)

故事中段,武原從「瑪莉」的朋友口中得到了很重要的資訊。
瑪莉說,她現在有四個室友,都靠她辛苦賺錢養她們。以前也有些室友來來去去,最近玲子來了又搬走。
(這邊麗子被翻譯為玲子,不知道是翻譯錯誤,或者本來就是同音異字?)
──「瑪莉」留下了證據及證詞(她的交往對象是同類、很愛她的男學生)。


真相略過不提。
不過我覺得同類這個哏篇幅太長,不是一看就知道?
但那也不是關鍵證據,只是「讀者見過瑪莉與凶手的交談」才能把兩者相加,得出最重要的關鍵:「凶手是女性

其實瑪莉很可憐,她作為保護者,早早成熟且強大,努力協調所有人格,同時保護脆弱的主人格。
她也有感情,真心愛著那個男學生(並非她嘴上的利用),偏偏性格彆扭(我想癥結點是她不相信男人)硬要試探對方。
我想她不見得不了解那個男學生對「那個女孩」的感情,只是羨慕又嫉妒,因為「那個女孩」純真、善良、美好,和自己完全不同。

那只是一場幼稚的試探,卻招來殺身之禍。
明明......相愛QAQ

 

封印的結局我不覺得毛骨悚然,也不覺得驚悚,嗯,倒是有點悲傷。

深愛著「那個人」,愛到讓他成為自己的一部份
卻過了頭。可以預想悲劇的未來。

人與人之間,無法存在百分之百的「認識、了解、關心」。即使相愛。
人會因為誤會(不夠了解)而遠離,人會因為個人的侷限而對某些事情忽略未關心,只是那不代表不是愛。

因為人與人畢竟是「不同」的個體。

我真心覺得那個悲劇的未來非常悲哀.....QQ

前一次的誕生是因為愛與自卑,死亡也是因為愛。
這一次的誕生恐怕也是愛與自卑,可會是「哪個」的因愛死亡......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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